乘务员管理制度1、按时参加每日班前会和各项安全知识培训及每月安全活动日,迟到一次处罚 10 元,无故不到处罚 20 元。2、明确服务对象,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根据乘务员操作规程作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未挂牌或未统一着装者,每项每次处罚 10 元。仔细检查保洁车辆并做好日检记录,如有违反每次处罚 10 元。3、按班车发车时间提前 20 分钟登车做好发车前的准备工作,严禁乘务人员在门房及院内候车,违反一次罚款 5 元。在车辆出入车库及倒车调头,乘务员必须下车观察车后情况,保证车辆行车安全。4、严格执行发车时间,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无故不到罚款 20 元,有事必须提前向乘务组长请假,由组长另外安排乘务员跟车,杜绝各交通线路无乘务人员跟车。5、准时进站,正点发车,用语文明,礼貌待客,扶老携幼。维护好乘车秩序,提前报站,引导乘客按顺序上下车,防止车门夹人夹手,否则责任自负.6、严禁乘务人员与乘客以任何理由发生争吵,如有发生,根据中心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本岗位。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作好安全宣传工作,制止乘客不安全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乘车,车厢内严禁吸烟。 7、严禁超员超限,不拉无乘车票证乘客,如有违反,根据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事故者,司乘人员共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收车后,必须随车归队,仔细清理车厢、地板卫生,检查车内烟头、明火、杂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未随车归队者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9、保持车身、地板、玻璃、座套、车库干净卫生,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做到窗明车净,卫生不合格者一项每次处罚 10 元。保证车库内及车辆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