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25]32 号XX 镇 2025 年度“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创建“平安 XX”,制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建设平安 XX 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负责制”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 2025 年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15 分) 1、各党(总)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结合实际成立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将名单上交到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分,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名单不上交的扣 1 分) 2、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讨论分析内部治安、信访、安全生产和不稳定因素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讨论平安创建工作
(4 分,差一次扣 1 分) 3、在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禁毒领导小组、反邪教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镇属各单位设立消防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上交名单
(7 分,每差一项扣 1 分) 4、根据需要设立治安、信访、反邪教、禁毒等稳定工作信息员,并积极发挥作用
(2 分) 二、保障机制(85 分) 1、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解
根据属地原则,是哪个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哪个单位积极化解矛盾
(15 分)凡是未经被考核单位调解(含来信来访由镇信访办发出交办通知而未承办或按时限回执办理结果事件),并做好书面记录而直接到镇司法调解委员会要求调解的纠纷,出现 1 起扣 1 分;被考核单位未及时调解,导致矛盾升级的,出现 1 起扣 2 分
2、加强基层治保会的建设
(15 分)加强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村(居)出现 1 起治安案件扣 0
5分,出现 1 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