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书画销售展览事宜委托给甲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基本情况简介:1.2
二、合作事项1
乙方提供展示书画共 幅:2
书画名: 定价: 元 零售价: 元;3
书画名: 定价: 元 零售价: 元;4
乙方将书画委托给甲方进行销售
甲方销售的书画佣金按乙方提供价格的 %收取,所出售的书画由乙方提供发票
甲方协助乙方书画作品在书画间进行体验展示和销售
在书画销售期间,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书画间免费使用场地
结算方式:甲方须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字画销售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指定租赁费用接收账户: 公司名称: 账号: 开户行:四、约定1
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甲方货品交付方式为: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五、双方义务1
甲方义务:(1)甲方对书画展销期间内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的损害承担责任
(2)甲方为乙方销售书画
乙方义务:(1)乙方提供书画
(2)乙方负责书画展示期间及已销售书画的后续维修服务
(3)如出现采消费者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等向甲方索赔,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六、变更与解除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 60 日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七、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八、附件及效力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