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313024 工程降水方法(地下水控制)一、基本规定(一)一般规定(1)地下水控制应包括工程勘探、地下水控制设计、工程施工与工程检测 等工资内容。(2)地下水控制应综合地方经验,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地下水控制方案,有效控制工程环境影响,防止污染地下水的抽排量。(3)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内容:3。1 工程概况及设计依据。3。2 分析地下水控制工程关键节点,提出针对性技术措施。3。3 制定质量保证措施。3。4 制定现场布置、设备及人员安排、材料供应和施工进度计划.3.5 指定监测方案。3。6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4)地下水控制实施过程中,应对地下水及工程环境进行监测。(5)地下水控制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维护资料应及时分析整理、保存。(二)地下水控制方法分类及工程分级 1.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划分为降水、隔水和回灌三类。各种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单独或组合使用。2。地下水控制可根据控制方法、工程环境限制要求、工程规模、地下水控制幅度、含水层特征、场地复杂程度,并结合基坑围护结构特点、开挖方法和工况等将地下水控制工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复杂三级.3.地下水控制工程复杂程度划分(1)降水工程复杂程度① 降水工程复杂程度分类选择以工程环境、工程规模和降水深度为主要条件② 长宽比小于或等于 20 时为面状,大于 20 且小于或等于 50 时为条状,大于 50 时为线状。(2) 隔水工程复杂程度隔水工程复杂程度分类选择以工程环境和隔水深度为主要条件(3) 当两种以上地下水控制方法组合使用时,应划分为复杂工程。4 地下水控制设计施工的安全等级安全等级分类 二、降水 (二) 降水方法的分类和选择1。 降水方法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降水目的、降水技术要求、降水工程可能涉及的工程环境保护等因素按表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水控制水位应满足基础施工要求,基坑范围内地下水位应降至基础垫层以下不小于 0。5m,对基底以下承压水应降至不产生坑底突涌的水位以下,对局部加深部位(电梯井、集水坑、泵房等)宜实行局部控制措施;(2) 降水过程中应实行防止土颗粒流失的措施;(3) 应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4) 对工程环境的影响应在可控范围之内;(5) 应能充分利用抽排的地下水资源.2.地下水控制应实行集水明排措施,拦截,排除地表、坑底和坡面积水。3.当采纳渗井或多层含水层降水时,应实行措施防止下部含水层水质恶化,在降水完成后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