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及《云浮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一)强化政府有关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和考核等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
(二)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仔细履行职能,法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二、考核对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区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区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
三、考核程序建立全面考核与项目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
(一)成立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共同参加组织实施
区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
考核组由卫生、财政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组成
(二)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或农村居民进行调查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到本年度的第三季度
1、每年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附件1),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每年11月5日前完成,并将考核报告及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3、附件4)报市卫生局、财政局
2、在每年12月10日前准备好市的复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卫生部门核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和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任免,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