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祖国共奋进”五四红歌会策划 九十三年前昨天,这个伟大民族的儿女们用双手缔造了崭新的 中国;九十三年后的今日,这个国家的人民通过不懈努力已经制造了新的进展奇迹,实现着强国富民、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
但是,今日的青年都不应当只沉醉在国家今日的成就里而遗忘前人艰辛的奋斗历程
音乐是一代代人之间最柔韧的纽带
每一首红歌都是对这个国家的一种描摹,对一代人的情怀的舒发
因此在暨五四青年活动九十三周年之际,我们特别举办以不同时期的红歌为主要内容的歌咏会
希望本次歌咏会可以成为学生们感受前辈的感动,经历前辈的一次契机
一、活动题目:纪念暨五四青年运动九十三周年红歌歌咏会二、活动主题:我与祖国共奋进三、活动背景:1919 年 5 月 4 日,爆发了一场社会主义革命活动,青年学生在这次的活动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从此,无产阶级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为了纪念这此活动,将这一天定为五四青年节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1、为了学习过去的那些英勇的事迹,缅怀那些为革命作出了贡献的先烈们
2、激发我们当代大学生的奋发向上的精神和爱国热情
五、主办单位:校团委 六、活动时间:2025 年 5 月 4 日{待定}七、活动地点:文体中心前八、活动对象:全体学生九、活动要求:各院系组建一支代表队参加,参加人员必须是在校学生,人数 60 人,领队一名,具体参赛要求:1
歌曲要求:(1)必选歌曲:五月的花海 (2)自选歌曲(积极向上的爱国歌曲) 2
曲目总时间不能超过 10 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3
每个参赛队伍必须有合唱指挥、伴奏,伴奏形式为钢琴伴奏;参赛各队指挥、伴奏必须为我校在校师生,人员自定
竞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每个参赛队伍服装要统一,队伍造型编排要新颖,表现形式根据各系特点可自创自编
十、评比细则 (一) 评分标准 合唱竞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