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方案及方法一、交通施工概况1、设置原则(1)标志设置以不熟悉本地路况的外地使用者为设计的参考对象,充分考虑方便交通参加者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并综合考虑道路设施、交通工具、交通环境及气候等因素,满足地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需要
(2)标志设置的地点和内容应能使交通参加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读、且有必要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
(3)交通标志传递的信息,应优先采纳图案,其次是数字符号,再次是文字信息
(4)标志和标线所表达的信息在内容上互补,空间上对应或递进,不应产生矛盾和歧义
2、设置的一般规定(1)安装位置标志安装在单柱、双柱标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不小于 220cm,但安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可不低于 200cm
标志安装在悬臂上时,安装高度不应低于 500cm
标志采纳附着式安装时,安装高度应符合上述规定
单柱式标志板的内边缘、悬臂式标志杆距道路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25cm
(2)设置角度版面应面对来车方向,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
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角度 θ,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 0°~10°,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 0°~45°,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 0°~10°俯角 β
柱应保持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 0
5%,且不允许向车行道一侧倾斜3.施工要求(1)标志定位与位置施工时应检查设置桩号和角度的合理性
桩号设置不合理或与其它构造物干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位置
(2)基础标志基础混凝土采纳混凝土就地浇筑
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要求基坑开挖后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基础混凝土浇筑
(3)标志支承结构标志的装设,应《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25)的规定进行
钢支承结构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