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管理规定一、质量控制体系 机构质量控制体系信息数据质量监测 上级机构质量检查质量分析和评定 质量信息公布 部门质量控制组二、质量控制管理规定1、产前筛查质量管理是产前筛查技术的保证,各项质量控制根据各专业规定进行
2、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分别以下列专业进行:临床科、影像科、实验室和信息管理的科
3、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并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4、每一个专业应设质量控制监督人员,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志,报专业负责人人
专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办公室和中心主任
5、中心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机构,由专人负责中心的质量控制
6、中心的质量控制机构应每月对各专业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会,报中心主任
7、各专业在接到中心质量控制台机构的整改意见后,应及时提出整天改措施并报质量控制机构
8、产前筛查质量评价纳入对各专业进行考核的指标
一、产前筛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 保证标本符合实验条件:取静脉血 2—3ml,2000rpm 离心 10 分钟,取上清液放入冷冻管中,-20℃冷冻保存,等实验当天解冻,切忌反复冻融
2、 实验室人员:经培训,有实验技师上岗证的专业人员
3、 保证孕妇临床资料信息的准确性,特别是孕周的正确估量
4、 实验过程:严格根据说明书操作,每次都做标准曲线(全自动仪器除外,但也需要每次定标),并有高、中、低三个质控
5、 实验室质量控制:定期做批内及批间误差
(1)批内误差测定:取高、中、低三份标本(或用质控),在同一次实验中每份重复加样 5—10 次,测定,算出的 CV 值得应在 3%以内
(2)批间误差测定,取高、中、低三份标本(或用质控),分 5—10 批测定,算出的 CV值得应在 5%以内
(3)定期对质控进行统计,另外还应参加卫生部或当地卫生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控制监测
6、 所有筛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