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法律规范产品(中间制品)检验、入库、贮存、复检、发货的管理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满足顾客要求,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产品(中间制品)的检验、入库、贮存、复检、发货的质量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产品(中间制品)的检验、入库、贮存、复检、发货的质量管理。3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按国家标准进行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产品的复检;负责产品的外观、包装、标识、重量的检查;产品质量统计;负责检验和试验用仪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工作。3。2 生产车间负责按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组织生产.3。3 仓储部负责产品的贮存、发放、管理。3.4 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运输、交付和售后服务;将顾客意见及时收集、处理并反馈给有关部门.3.5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产品的标准化及产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4 管理内容4。1 取样规定4.1.1 在格式反应工段中苯四溶液每批/次,3次/釜,根据生产情况可以随时调节取样次数.4。1.2 在减压蒸馏工段中糠基丙醇溶液每批/次,3次/釜,根据生产情况可以随时调节取样4。1。3 桶装产品、槽车或罐车按液体化工取样规则取样.4。2、中间体(半成品)检验管理规定4.2.1 中间控制体(半成品)分析由车间操作工送样,附带《中间体产品检测单》,检验结束,结果填写准确后交于车间人员。4.2.2 化验员对中间制品、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做好记录.4。2.3 进行过程检验和试验时,假如检验和试验的结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操作指标,检验员应及时通知车间班长或主操,车间班长应及时处理。4.2。4 过程检验和试验出现异常时,车间应做好记录。4。2。5 对过程检验和试验屡次出现不符合生产工艺时,车间应作纠正和预防措施。4。2.6 车间质量出现异常时,化验室应配合车间处理,增加中间控制分析的次数.4.3 产品检验4.3.1 所有的产品化验员必须要根据取样规则进行取样。4.3.2 所有出厂产品必须通过质量管理部检验(或复检),按出厂产品所执行的现行标准或合同规定做出质量判定.4。3。3 样品留存按产品标准中检验规则执行。4。3。4 质量管理部质检员应对产品的包装、外观、标识、重量进行检验,按《产品包装、标识及额定重量管理制度》执行,记好原始记录。4.3。5 化验员按产品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理化指标的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开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化验员,化验班长分别签字或盖章后,一份质量管理部存档,一份交生产部,一份交仓储部。4.3.6 检验用计量器具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