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退货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已销产品的退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产品退货管理法律规范化,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用户使用我司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收货后,经检验认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严重,无法继续销售的产品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发错货或送错货,但未超过退换期的产品
因销售策略原因或其他确需退货的产品
3、职责与权限客户端负责提出退货申请并实施,质量部负责对退货产品的监督检查,仓库负责退货产品帐物相符情况的控制和检查,负责退货产品的管理,生产部负责退货物料的返工
4、程序与内容4
1 因产品质量(包括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的退货,由发现客户填写“产品退货申请表”,在此表中表明退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退货原因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相应执行部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2 因销售策略或发错货等原因,报至总经理批准
相应执行部门根据批准意见办理
3 在未接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前,应禁止办理退货,仓库保管员也应拒绝收货入库,否则视情节情况,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4.4 依照公司领导的处理意见,对允许退回的产品,待产品到达仓库后,由仓库进行接收清点,根据清点情况仔细填写“(徐州日托新材料物料退货单)”,由品质主管审核,总经理核准,并建立产品退货台账备查
5、退货产品的处置5
1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如外观无明显变化,质量部应于 2 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若同意继续销售,仓储部们应放置于产品合格区,填写库卡标识
2 非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产品,若外包装破损严重或经过长期存放,质量检验部应于 2 个工作日对退回的产品作出检查结论,复检后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准予入库放置于合格区继续销售
3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产品,质量部应于 3 个工作日,对退货产品作出检查结论,由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