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规定: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半,每天 7 小时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人事部另行通知)。 2、考勤打卡规定:公司实行上下班录指纹的方式打考勤卡,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并自觉打卡;考勤由前台监督,并负责员工出勤记录及情况公布; 3、考勤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 9:00 前 上午下班 12:00-12:30 下午上班 12:31—13:30 下午下班 17:30 之后 4、漏卡规定: 4。1 漏打卡需补签《签卡条》,每月不得超过 3 次,超过 3 次者,第 4 次(签卡)的捐助爱心基金 1 元,第 5 次 2 元,第 6 次 3 元,依此类推累计相加。 4.2 前台考勤员定时将漏卡人员名单公布在玻璃板上,公布当日及时补签卡; 4。3 月底最后一天未补完当月所有漏卡,一次未补按事假半天处理,二次按一天,三次按一天半,依此类推。 5、迟到、早退规定 5.1 一次或累计迟到、早退超过 1 小时将扣除 50%全勤奖及半天工资;超过 2 小时将扣除全部全勤奖及 1 天的工资。 5。2 一次或累计迟到、早退在 1 小时内的以每分钟一元的标准捐助爱心基金,当日迟到、早退的当日执行,不得累计、拖延;如未按时捐助的将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6、外出规定: 6。1 外出访问客户或办理业务到考勤员处领取《外出申请表》,并填写、审批方可外出;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总监审批;经理和总监不在由人事部主管审批;总监或后勤人员外出由人事部审批,或由总助代签。 6.2 未得到批准或外出访问不属实,根据情节轻重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6.3 外出访问必须定时(指上、下午下班前)返回公司,返回公司第一时间需填访问结束时间;特别情况无法返回的需在下班前以电话的形式向直接上司报备,并于次日 10:00前补填访问结束时间;外出人员较多且无法返回公司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人事部。 6.3 访问结束时间在次日上班 10:00 前未补的,爱心基金 5 元/次。 7、旷工规定:旷工半天扣除 1 天工资,旷工 1 天扣除 2 天工资,旷工 2 天扣除 4 天工资,且扣除全部全勤;旷工 3 天及以上作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实得工资作为偿还公司。二、请假规定 1、请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所有请假)需写《请假单》并提前申请,半天以内的请假提前半天申请;半天以上 2 天以下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2 天以上的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申请;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