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一、工作职责和工作职权(一)工作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作职权市局党委管理干部的调配;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设立、变更、撤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转任和调任;事业单位人员调入(进编);因公出国(境)管理
二、廉政风险部位、风险点和表现形式(一)风险部位1、干部管理;2、人事管理;3、机构编制管理;4、专业技术资格管理;5、出国(境)管理;6、干部教育培训
(二)风险点1、干部选拔任用;2、干部监督与考核;3、干部档案管理;4、人员招录与调配;5、机构设立、变更与编制调整;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7、人员出国(境)管理;8、干部教育培训审查管理(三)风险表现形式1、干部选拔任用(1)民主推举
①不根据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举、民主测评;②不如实向党委报告民主推举、民主测评情况;③违反规定授意或诱导、提示推举对象推举或评价某个特定关系人;④擅自更改、伪造民主推举、民主测评结果;⑤违反保密纪律,泄露民主推举、民主测评结果
(2)征求意见
① 不根据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② 不如实向党委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③ 擅自向拟任对象透露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①不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②违反规定授意或诱导、提示谈话对象对某个特定关系人进行有利评价;③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④ 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别接待;⑤根据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