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规章制度一、法律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三、 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四、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聘 用一、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二、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别需要时不在此限.三、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办公室统筹计划,呈报核准.四、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35 岁以上;(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2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25 岁以上;(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第五条 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1、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2、保安:身高 1.72cm 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试用及报到一、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三、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一)填写个人履历表;(二)交登记照片五张;(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四)交(验)学历证。职 务 行 免一、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二、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部门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三、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总经理填发人事任(免)令。四、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迁 调一、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二、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三、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部门主管人员应于 10 日内,其他人员应于 7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 5 日为限。四、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