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应知应会知识(劳动用工管理)线条:综合 类别:人力资源 职位:劳动用工管理 部门:人力资源部 一、员工应知应会的业务内容、基础数据、规章制度、流程等
劳动用工管理(一)职数控制1、分公司用工总量:2025 年用工总量指导数为*人,截止2025 年 7 月,实际人数为*人,其中合同制*人,派遣制*人
2、8-12 职级职数:用工总量、8 职级以上人数、1—4 职级员工比例控制在省公司核定的范围内,不得突破
(二)机构管理1、机构调整有请示(含组织架构图、工作职责及机构职位职数)、有批复
2、根据省公司批复,一周内下发机构调整的文件
(三)人员招聘1、初级职位招聘:配合省公司完成招聘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等工作:根据省公司录用通知将员工信息录入MIS 系统,按规定时间通知新进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定工作;每月对 MIS 系统中员工照片完整性进行检查,更新;定岗定级:试用期结束后,下发定岗定级通知
初级职位新招聘员工初次入职职级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确定:新入职员工基本职级为 1 级;一般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最高可定 2+级;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最高可定 3 级;全日制硕士讨论生最高可定3+级;博士最高可定 4 级
2、校园招聘:结合公司需要上报职位需求;根据省公司录用通知协助员工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结束后,组织新员工定岗定级,并向省公司报告;定期跟踪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
校园招聘的新员工按招聘计划安排到相应专业职位工作
新员工试用合格后,按以下标准确定初始职级: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博士初始职级456985、211 院校本科及各类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安排到县市工作的,初始职级可按以上标准上调一级
试用期待遇按初始职级标准下调一级执行,当月实发薪酬应不低于本届同类毕业生上岗前实习待遇标准
(四)员工竞聘1、竞聘流程:发布竞聘通知、员工自愿报名、部门推举、资格审查、征求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