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员工聘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第三条 院办公会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 的待遇。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如下内容: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招聘的档案资料;(三) 负责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四) 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六) 组织公司平常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人员培训工作;(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第五条 部门主管的权限:(一) 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二) 对所属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三) 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第三章 人员需求第六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仔细填写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七条 院办公会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八条 院办公会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人员选聘第九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进展需要,经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 从公司其他部门调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三)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资源部领导、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二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网站等方式面对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 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和基本的任职 资格等进行考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交由分管副总复试;(三) 经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