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协议书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合作共赢的进展理念,就拟成立“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创业,共谋进展
第二条 公司名称:XXXX 有限公司第三条 合伙经营时间、项目和范围: 1
合作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 2
合作项目和范围:XXXX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公司性质 1
法定代表人:XXX 2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3
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股东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姓名性别省份证号出资金额人民币(元)所占股份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3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协议:入伙后一年内不得退伙
一年后依照以下办法:1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