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第二章人才招聘第四条:公司因进展、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人事主管副总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要求拟定招聘信息并进行发布。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收到应聘者的简历后,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岗位需求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通知应聘者到公司进行面试。第七条:应聘者到招聘室领取《员工基本信息表》进行填写,招聘室办事员带应聘者到人力资源部长处进行第一关面试,面试完后,再到用人部门处进行第二轮面试以及相关考试(包括笔试、上机、实际操作等等),用人部门若同意试用,在《员工基本信息表》上签署部门意见,应聘者再到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处进行工资协商,若双方协商一致,主管副总在《员工基本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后,该员工再将该表交到招聘室办事员手中。第八条: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招聘处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照片 4 张;(五)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九条:试用手续办完后,至考勤员处交纳 7 元办理考勤卡以及工作牌.第十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 3 个月;在试用期间,新员工每天填写《工作日志表》,按周交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并于每周一上午十点前交至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处.第三章 人才培训第十一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养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第十二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育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育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化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进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