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员工休息室管理制度 为调剂工作节奏,方便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适当的放松,公司特设立了员工休息室。为了维护休息室的正常运转,保障每位员工的利益,方便管理工作的开展,现做如下规定:一、休息室开放时间为早 7:30——晚 22:00。二、休息室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写、乱画及污损墙壁等,不准向走廊扔杂物,泼脏水,严禁在休息室内大声喧哗.三、员工在离开时要关闭电源,防损部每晚做最后检查.四、严禁在休息室更衣柜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损部将定期对休息室进行安全检查。五、严禁将贵重物品(包括钱、手机等)放于更衣柜内,否则,丢失自负。六、员工如无特别情况,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到员工休息室。七、休息室的更衣柜及桌椅均为公司的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八、公司配备的更衣柜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属于正常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如有钥匙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九、休息室更衣柜由综合部调配,员工不得私自调配。十、员工离职时交出更衣柜的钥匙后,方可办理退还更衣柜押金事宜,对丢失或不归还者,更衣柜押金全额扣除。十一、各部门实行轮流值日制,保持走廊、休息室的清洁。十二、以上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违章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附:各部门打扫休息室值日表星期一 百货综合部星期二 百货鞋帽部星期三 百货服装部星期四 客 服 部星期五 生 鲜 部星期六 食 品 部星期日 非 食 部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