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制度一.指导思想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他们向更高的新的目标努力和迈进.二.具体方法1.每学期学校定期在期末对各班通过民主推举和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其中每学期评选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进步生以及上级要求表彰的项目。2.三好学生属综合荣誉,其条件为:思想品德评定为优秀、语文、数学、外语主课考试成绩单科不低于 90分(中、高年级语文成绩单科可不低于 85 分,但三科总成绩不低于 275 分),体育成绩须良好以上.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和三好学生一样,但必须是学生干部或少先队员4.对在各级各类学习竞赛和其他方面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学校也将根据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5.名额规定如下:(1)三好学生为班级学生数的 5%(2)优秀队员为班级队员数的 8%(3)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数的 5%(4)进步生每班一个三.组织领导此方面工作由教导处和大队部主管,具体由教导处和辅导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