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员工绩效考评的目的是使上级能够及时对部下具有的担当职务的能日期:2025 年 12 月 08 日编号: DS-QP01—002起草:行政人事部 俞章全复审:管理者代表审核:总 经 办批准:总 经 理制定依据: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员工生效日期:2025 年 01 月 01 日解释部门:行政人事部版本状态:第一版修改状态:0务以及能力的发挥程度进行分析,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地安置组织成员,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本规定中使作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一)绩效考评——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二)绩效考核-—对员工分担的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能力考评——通过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员工具有的能力
(四)品性考评——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岗位情商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五)学识考评——对员工完成本职工作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六)考评者—-人事考评工作的执行人员;(七)被考评者—-接受人事考评者
第三条:为了使绩效考评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评者必须牢记以下几点:(一)绩效考评是大家的事,既为你自己,也为你的部下,更为整个公司
(二)被考评者期望着自己的工作能够得到承认,考评者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三)被考评者期待得到公正的待遇,考评者必须消除对被考评考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四)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五)公司对考评者寄以厚望并充分依赖,考评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评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