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徐州分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三条 归口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第四条 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 1 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3、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仔细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4、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6、会议期间严禁吸烟。7、开会时参会人员不允许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8、参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9、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10、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处罚(见附表).第五条 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备注:20 元以下罚款采纳在微信群中发放红包形式,50 元以上罚款由工资扣除。序号处罚事件处罚办法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 20 元。2会议期间打瞌睡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罚款 50 元。3手机未关或未调到震动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罚款 50 元。4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 20 元;第三次罚款 50 元。5无故旷会第一次按事假一天处理;第二次罚款 100 元;第三次罚款 200 元.6会议期间吸烟第一次罚款 50 元;第二次罚款 100 元;第三次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