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十九中体育教研组老师、教练员工作量及奖励制度一、体育老师初中每周 14 课时为满课时,超课时部分按学校规定执行。教练员如工作量不满,则用训练课补足,超出部分学校给与补贴。二、课间操、早操分别算为三分之一个课时,每指导一节课外活动算二分之一个课时,组织一次群体竞赛算一个课时,运动竞赛每全天算四课时,运动队训练每天两节课计两课时.三、教室上课要求:1、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案。2、不迟到、早退,不无故不到。3、不放任学生自行活动。4、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止损害事故发生。老师考核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四、运动队训练要求:1、每天下午两节课后进行训练,不少于两课时。2、各训练组运动员数满员,以区运会设定项目为准。3、训练有计划、有组织、保证训练时间.4、注重运动员选拔,确保把高水平运动员招收进队.5、运动员训练成绩要有提高。6、运动员管理到位.在此基础上,教练员每天补助 20 元(两课时,每课时 10 元)。如达不到上述几条要求,则从补助中相应扣除。假期训练,每天补助 50 元.参加大型竞赛或运动会(如新城区运动会),赛前 15 天为集训期,集训期内运动员每天补助 10 元,竞赛期运动员每天补助 20 元。五、 运动员在新城区级竞赛中:1、田径运动会上得分,奖励教练员每分 30 元.2、其它单项竞赛(如乒乓球、踢毽子等),第一名奖励教练员 240 元,第二名至第八名依次奖励教练员 175 元、150 元、125 元、100 元、75 元、50 元和 25 元.3、 团体竞赛中:(1)、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名次,第一名奖励体育组 2000 元,第二名 1500 元,第三名 1000 元,第四名 500 元.组长 500 元。(2)、足球团体第一名,奖励教练员 1500 元,第二名 1000 元,第三名 500 元,第四名 250 元。4、荣获优秀教练员或裁判员分别奖励教练员或裁判员 100 元。六、运动员在市级竞赛中:1、田径运动会上得分,奖励教练员每分 50 元。2、其它单项竞赛,第一名奖励教练员 450 元,第二名至第八名依次奖励教练员 350 元、300 元、250 元、200 元、150 元、100 元和 50 元.3、 团体竞赛中:(1)、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名次,第一名奖励体育组 5000 元,第二名至第八名依次为 4500 元、 4000 元、 3500 元、3000 元、2500 元、2000元、1500 元。组长 2000 元。(2)、足球团体第一名,奖励教练员 3000 元,第二名 2000 元,第三名1000 元,第四名 500 元.4、荣获优秀教练员或裁判员分别奖励教练员或裁判员 200 元。 第十九中学 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