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高风险作业的管控,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雅致东方酒店管理范围内的危险作业,包含相关方的作业。3.引用法律法规3。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92)3.2《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3.3《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25)4。职责4.1 雅致东方酒店 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作业的审批 。4。2 雅致东方酒店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4。3 各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作业前进行审批,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安排现场监护人员。4.4 雅致东方酒店安全部负责监督各各部门危险作业的管理状况.5.内容5.1 雅致东方酒店涉及的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跌落高度大于2m)、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管道、地下污水池等的作业)、临时用电、大型检维修作业等。5.2 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5.2。1 危险作业前,作业人员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5.2。2 本部门应指派现场监护人员进行陪同.5。2。3 安全部在审批批准之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审批表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引发事故后,才能进行审批。5.2.4 危险作业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3 危险作业安全要求5.3.1 基本要求1) 危险作业前应确保现场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水、电、气、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现场无杂物,设置安全隔离措施及警示标识,配备充足的应急设施、照明设备和通信设备。2) 作业前应确认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3) 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 应在监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严禁单人操作.5) 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合适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6) 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7) 作业完毕后应整理现场,将原有防护设备设施归位,避开产生新的安全隐患。5.3。1 动火作业1) 动火作业前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动火作业范围最少 10米。2)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进行动火作业.3) 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4)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5) 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 30 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5。3.2 登高作业1)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进行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