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大风及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1
1 编制目的为保证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开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佳木斯提供气象保障
2 工作原则1
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
3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4 适用范围1
1 本预案适用于佳木斯全市范围内发生大风与沙尘暴,包括其衍生灾害(如火灾)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佳木斯市的大风与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责2
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实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下辖各县(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属地管理
不再单独成立大风与沙尘暴应急指挥部,而是由市处置气象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气象应急管理办公室
1 市处置气象灾害指挥部市处置气象灾害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