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竹箐煤矿机电队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矿机电管理,保证我矿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到管理法律规范、工作严谨、纪律严明,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机电职工必须执行
二、严格执行我矿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出现一次违章、违纪现象,处罚责任人100 元
三、值班电工必须按时参加矿调度会,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机电职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准交头接耳,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 50 元,迟到早退的罚款 20 元,(班前会时间:早班:07:30,中班:15:30,夜班:23:30)
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写出书面假条,经队长和分管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矿
不得请霸王假
不请假或请霸王假的,每次罚款 100 元,并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休假完毕后,必须到队长处销假,否则不予安排工作
六、严禁喝酒上班和班中喝酒,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七、严格遵守劳动组织纪律,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 50 元
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清楚,违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若因影响生产的,每人次罚款 200 元,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另行处理
九、做到机房、硐室、设备清洁卫生,记录齐全,填写清楚,设备、备件摆放整齐,一处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50 元
十、分管范围内的电缆、管线吊挂整齐,设备摆放整齐,开关上架,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一处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
十一、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机人对所包的设备负责,因消极怠工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 100 元
十二、机电队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工作,做好记录,并向调度汇报,无记录或不汇报者罚款50 元
十三、严格执行停送电,严禁无计划停电,无故停电者罚款 200 元,不按停送电操作者罚款 100 元
十四、维护、检修所需材料、配件,机电工要及时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