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法律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1 实施程序4
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4
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3 管理评审4
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选择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