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绩效考核训练【材料】:某企业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合格供应商的日常考核,使供应商更合理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对本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的考核,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以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权责单位(1)采购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第四条 考核项目供应商交货实籍考核项目比例如下(满分 100 分):质量指标 35 分、交货指标25 分、经济指标 20 分、支持与服务 20 分
第五条 评分办法(1)质量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计算方法为: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次/总交验批次)*100%,得分=35*进料批次合格率
(2)供应指标依据订单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计算方法为:如期交货得 25 分,延迟交货 1—3 日每批次扣 2 分,延迟交货 3-4 日每批次扣 5 分,延迟 5—6 日每批次扣 10 分,延迟 7 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 0 分为最低分
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次订单交货日期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指标考核得分
(3)经济指标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方法如下:价格具有竞争力满分 12 分,价格合理、具体、透明满分 2 分
不断降低成本满分 2 分,让顾客分享成本降低的利益 2分,收款发票合格、及时满分 2 分,可以根据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赋分
(4)服务指标每季进行一次考核,方法如下:对投诉的反应及时、到位满分 5分,合作态度良好,满分 3 分,沟通手段齐备满分 3 分,积极配合改进满分 4 分,其他支持程度 4 分,可以根据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进行赋分
供应商质量指标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供应指标由采购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经济和服务指标每季度考核一次
半年计算一次平均得分,计算方法是:半年平均分=每月的分总和/考核月数
第七条 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