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考核细则1、供应商的定期考核1。1 供应商审核计划: 1。1.1 审核对象:所有对本公司生产供货之主要供应商1。2 审核时机:1.2.1 新开发的主要供应商。1.2。2 对相关供应商将要加大大批量采购时。1.2。3 当来料连续发生重大品质异常时。1.2.4 本公司所计划对供应商审核时间到来时。1.2。5 对本公司供货数量在前五名(含)之供应商,至少每半年审核一次;供货数量在第六名(含)以后之供应商,至少每年审核一次。 1。2.7 当需要对前次审核或辅导效果进行确认时。1。2。8 当供应商做出相关设备、技术以及其它以改善产品品质时。 1.2.9 当主要供应商审核时机到来时,品保部相关人员填写《年度审核计划》提交品保部经核审核 ,管理者代表核准,由品部保,技术部,采购部组成评监小组并按计划时间去执行。当品保经理认为该供应商审核时机未到或不予审核时,则取消对该供应商审核计划、或另订审核时间。1。2.10 当品保经理及总经理确定稽时间后,由采购部向被稽核供应商发出通知及《审核报告》.1.3 供应商审核评批:1.3.1 评监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监,对评监过程中缺失FAX/mail给供应商并由采购协助催回供应商之改善报告,视其缺点及改善报告决定是否作第二次评监。1.3.2 SQE、采购汇总评监及改善情况提交评批结果给供应商开发部。1.3。3 对合格供应商在审核时机到来时,由本公司品保部相关人员对该主要供应商进行一次具有针对性(包括该公司品质作业系统、物料系统、生产作为系统、环境系统以及环境禁限用物质进行稽核. 1.3。4 对于审核不合格之项目,由主要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1 个月以内)回复不符合矫正处理对策以及有效改善动作;对于主要供应商回复之审核不符合矫正对策,由 SQE 人员进行审查,若回复改善对策不具改善性或与实际不符则予以退件重写,并由 SQE 不定期对其进行复查,确认其有无如实执行及取得改善效果.1。3。5 对于稽核不符合要求(评分低于 80 分"含”)的主要供应商,由 SQE 对供应商安排时间辅导,并另立时间重新稽核;若再稽核三次还没达到 80 分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采购。2 主要供应商品质辅导计划:2.1 辅导对象:2。1。1 有对本公司生产供货之主要供应商(对象为大陆工厂,海外工厂除外) 。2.2 辅导时机: 2。2.1 连续两次审核评分都没有达到 80 分(含)者. 2。2.2 当次审核评分低于 65 分(含)者.2。3 辅导内容:2。3。1 审核不合格项的矫正。 2。3.2 材料品质异常改善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