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评价管理规定 V1。2 待确定已更改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方评价与考核的方法,通过建立供方供货质量评价指标,对供方的供货质量进行打分评价、分级管理,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方进行奖惩考核,促进供方持续改善,同时作为供货比例制定的参考依据. 2 引用标准 《采购控制管理标准》 3 定义 供货比例调整:品质部根据供应商质量评价对供应商进行等级划分。假如供应商在供货质量方面出现较大问题或质量评价不合格,品质部将降低该供应商的 等级从而丧失资格优势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4 管理职责 4.1 品质部外检站负责每月对各供应商进货检验不合格率进行统计(登记用外检站现有不合格 批登记表)。 4。2 生产部根据每月底品质部出具的供应商月度质量评价结 果和红、黄牌的措施要求及时调整相关采购份额。 4.3 各车间每班按日分工序、分供应商、分型号收集物料在生产过程中的下线数(工料废分开)、使用量等数据,并在下班前报车间统计员,车间统计员根据每天的日清日结统计表进行汇总,每月 29 日前报品质部,由品质部统计下线率. 4。4 品质部供方管理员负责对各种形式反馈的供方异常质量信息进行登记,跟踪供方异常信息处置结果,对整改有效率进行统计汇总. 4。5 品质部供方管理员负责收集用户反馈和质量事故的数据. 4。6 品质部供方管理员负责月度和 年度供方质量评价以及评价后措施建议的传递、跟踪和验证。 5 管理内容与 要求 5.1 质量数据收集与分类、传递途径及时间要求 根据公司供方质量管理过程,对各类质量评价数据由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 序号 评价 项目 统计格式 数据提供部门 送达时间1 进货检验合格率 不合格批登记表 外检站 每月 29 日前2 生产过程下线率 供应商物料下线率统计表 生产车间每月 29 日前3 生产过程异常投诉 异常信息卡 生产车间 每月 29 日前 序号 评价项目 统计格式 数据提供部门 送达时间4 质量改进配合 供方 异常信息台帐 外检站 每月 29 日前5 质量事故 异常信息卡/ 台帐 生产车间每月 29 日前6 用户投诉 外部异常信息卡/ 台帐 品质部 每月 29 日前7 批 量退货 不合格评审记录 外检站 每月 29 日前8 供方沟通行动 供方会谈记录 品质部 每月 29 日前 5。2 月度评价 5.2.1 评价周期:1 个月 5.2.2 评价指标:进货检验合格率、异常反馈、生产过程下线率、改进效果、质量事故、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