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第一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一) 目的(二) 适用范围(三) 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四) 管理内容(五) 奖惩规定(六) 缴费规定(七) 附则第二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流程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流程第三部分:附件1、供应商驻店人员协议2、供应商驻店人员人事资料表3、入场通知单4、退场通知单5、供应商驻店人员过失单6、服务明星/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单第一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加强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加强驻店人员的责任意识,督促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相关制度,提高全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供应商派驻于华北区综超事业部、标超事业部所辖各门店的所有人员.(三)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3。1 协议签约部门职责:协议签约部门是指与公司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部门,包括公司采购部、招商部等部门,签约部门负责根据供应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驻店人员协议》,并负责跟踪协议的执行与落实,包括驻店人员违纪时与供应商的交涉与洽谈。3.2 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供应商驻店人员的证件审核、进场手续与退场手续的办理、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对供应商驻店人员奖惩的审核。3。3 防损部职责:负责对违章违纪供应商驻店人员的查处及未办理入场手续的违规驻店人员的清退。3.4 门店职责:负责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现场管理及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考评,包括奖惩的呈报与跟踪落实。3。5 事业部职责:负责指导与监督门店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管理,审批门店呈报的奖惩申请。3。6 行政部职责:负责发放供应商驻店人员工服。3。7 财务部职责:负责根据供应商驻店人员缴费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开票及退款工作。(四)管理内容4.1 供应商驻店人员上岗前,必须办理人事手续,由供应商负责人与华润公司签订驻店人员协议。4。2 必须遵守华润店内的各项工作纪律及安全条例。4。3 服从门店的工作安排及公司人力资源部与防损部的监督管理。4.4 服从防损人员的检查和管理.4.5 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如供应商有统一工服除外)及佩戴胸卡。4。6 遵守协议规定的作息时间,如门店有特别要求,应服从店内统一安排。4。7 严格遵守华润的请假制度,病假应出具相应的医疗证明,事假应提前三天申请,否则将视为旷工。4。8 微笑服务,礼貌待客,严禁与顾客发生争吵。4。9 站立服务,站姿端正,严禁倚靠货架及堆头。4。10 工作时间内严禁在卖场打手机电话及收发短信。4。11 工作期间严禁空岗、窜岗,与人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