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岗位设置与岗级一、设置原则:1、围绕电网企业改革进展目标以及核心业务流程,动态调整企业组织机构,精减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建立法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达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根据精干高效、合理编制、法律规范称谓的原则,从严控制。2、按年售电量确定职能部门的设置:年售电量在 5 亿千瓦时以上的可设置 8—9 个职能部门;年售电量在 5 亿千瓦时以下的设 6—7 个职能部门。3、二级机构的设置,应本着有利于生产经营、精干高效的原则,由县公司自行设定。其中所、班、组的设置,应尽量设置成综合性的。二、人员职数配备原则1、职能部门负责人职数配备:职能部门人员在 5 人及以下的设置职数一名,6—10 人可设正、副职各一人。11 人及以上的可设一正二副;2、二级机构负责人的职数配备:10 人及以下的设职数一名,11-20 人的设正、副职各一名21 人及以上的是否增设副职一人,由县公司自行确定。三、县级供电公司岗位归级说明1、管理岗位的设置分为十个层次,岗级实行动态管理。2、县公司售电量在 5 亿千瓦时以下的经理、书记为十五岗,副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十四岗;3、5—8 亿千瓦时的经理、书记为十六岗,副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十五岗;4、8 亿千瓦时以上的经理、书记为十七岗,副经理、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十六岗,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县公司领导岗级执行公司副处级领导岗级为二十岗。5、各部门、单位正职为十三岗,副职为十二岗,如副职主持工作则较原定岗级上调一岗,技术专职、主办科员九岗,其他科员按其责任大小,工作简繁设置八(七)岗,办事员六岗。生产岗位设置分为六个层次,送电线路班长、110KV 变电站站长、变电检修(含修试、继保、高试)班长、调度班长十岗。6、配电线路班长、送电线路工作负责人、110KV 主值、35KV 变电站站长、计量班长、工作负责人、调度主值九岗。7、配电线路作业负责人、送电线路工、110KV 变副值、35KV 变主值、变电检修工、继保工、高试工、抄核收班长、装接班长、计量工作负责人(含外校)、驾驶员八岗.8、配电线路工、35KV 副值、仪表工、油化工、直流工、抄核收工、装接工作负责人、计量工(电表工)、营业工(报装、业扩)、用电检查工、调度副值、远动工、载波通讯、汽车修理、测量工、电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