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保安人员管理办法保安人员队伍即是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又是我行服务创优工作的第一道窗口,保安人员的服务形象直接代表我行员工在客户心中的印象,因此作为安全保卫工作及服务创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全市农村信用社保卫工作,加强保安人员管理工作,各机构应切实做好保安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保安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保安人员选用原则
保安人员为外聘保安公司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经培训合格后,选用为农村信用社保安
第二条保安人员选用条件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精神面貌较好
三、热爱保安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纪律性强,敢于坚持原则,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防卫器械的技能
六、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格斗技能
第三条保安人员的任务
担负各联社、网点等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的守卫,贵重物资、有价证券的押运和营业网点安全防范,防止抢劫、盗窃、火灾事故的发生,担负义务消防员职责,确保本社安全
第四条工作要求
熟练掌握管理区域内和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熟悉网点、办公区域等要害部位的防范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会报警、有较强的分析、推断、处理问题的能力,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会报警
不间断巡查守卫区域并做好登记
第五条学习、训练、会议、汇报制度一、集中住宿的保安人员班组每天组织技能或体能训练,不少于30 分钟
每周组织两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内容为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和每周总结
二、未集中住宿的保安人员班组每周日召开一次班务会,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内容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