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和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薪酬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更好的发挥薪酬的吸引、激励作用,保障项目的正常运作,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公司各项目保安岗位的员工三、原则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合理拉开差距
2、坚持公平性与薪酬水平竞争力的结合,既要以社会劳动力价格为依据,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上具有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又要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以本企业的现状为基础
3、注重薪酬的激励作用,薪酬分配与企业和个人的绩效挂钩
4、实现薪酬的动态变化,并注重薪酬制度的高效、简洁、有用和易于操作
四、薪资构成1、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如下所示:基本工资基本固定不变,根据最底工资水平而定工龄工资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均有工龄工资岗位工资以岗位为转移
同项目之间的岗位虽有区别,但以入职时定的岗位为主,采纳内部轮岗制度
绩效工资以职务为转移社保和福利购买保险,入职即买工伤险及意外伤保险;福利见公司总薪酬制度奖金年终奖、全勤奖补贴五、工资核算1、基本工资: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退伍军人证+保安员证+技能证1
1 基本工资的确定是根据廊坊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随着公布的数据调整而调整
2 廊坊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1650 元//月1
3 退伍军人:退伍证 100 元/月 保安员证:50 元/月 相关技能证书:100 元/月2、工龄工资2
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工龄工资为 100 元/月;2
2 满 3 年以上,原基础上加 20 元/月,满 5 年以上加原基础上 50 元/月,满 8 年以上加至200 元月封顶;2
3 员工连续请假超过 15 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 30 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4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