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保护病人隐私措施1
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患者隐私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损害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由于,医护人员在疾病诊疗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特别,会主动或被动地了解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秘密
因此,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怀、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①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患者的言语,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必须要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②医护人员在查房时,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的病情分析必须在病室外进行
③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是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私有领域,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④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并注意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⑤对于可造成患者精神损害的疾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等,要履行告知义务
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要注意尊重患者,不得卑视患者,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使用法律规范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
措施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⑴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⑵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⑶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⑷对特别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⑸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⑹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⑺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