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转让合同篇一:车辆经营权及客运班线转让合同书车辆经营权及客运班线转让合同书转让方:马本训,男,回族,生于1971年3月18日,昭通市昭阳区人,个体驾驶员,住昭阳区青岗岭乡大营村民委员会李家湾村64号
现住昭阳区珠泉路号
身份证号码:53210119710318501X(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耿子书,男,汉族,生于1971年3月7日,昭通市大关县人,个体驾驶员,住大关县玉碗镇石灰村民委员会新桥村7号
身份证号码:532125197103070731(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拥有一辆即将报废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20XX年11月15日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本作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现经营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经营,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一、甲方转让的标的为: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679900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在20XX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款贰拾贰万元整(¥:220000
00元);本合同签订后于20XX年11月30日前支付贰拾捌万元整(¥:280000
00元);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
00元);余款79900
00元待到甲方承诺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所购新车及营运路线牌办理为乙方的名字后,再一次性付清
乙方付款以甲方收条为凭据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将云C15505号旧客车及其有效证件交付给乙方管理营运,并承诺所购新车乙方无条件得到昭通至大关的路线牌经营权,并保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本合同涉及的路线牌签订合同,转给乙方,如果达不到此条件,甲方自愿退还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款60万,云C15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