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16—1303-0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说明:一、每个备案信息系统单独出具测评报告
二、测评报告编号为四组数据
各组含义和编码规则如下:第一组为信息系统备案表编号,由 2 段 16 位数字组成,可以从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上获得
第 1 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前 11 位(前 6 位为受理备案公安机关代码,后 5 位为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的备案单位的顺序编号);第 2 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后 5 位(系统编号)
第二组为年份,由 2 位数字组成
例如 09 代表 2025 年
第三组为测评机构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
前两位为省级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的前两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编号:00 为公安部,11 为北京,12 为天津,13 为河北,14为山西,15 为内蒙古,21 为辽宁,22 为吉林,23 为黑龙江,31 为上海,32 为江苏,33 为浙江,34 为安徽,35 为福建,36 为江西,37 为山东,41 为河南,42 为湖北,43 为湖南,44 为广东,45 为广西,46 为海南,50 为重庆,51 为四川,52 为贵州,53 为云南,54 为西藏,61 为陕西,62 为甘肃,63 为青海,64 为宁夏,65 为新疆,66 为新疆兵团
90 为国防科工局,91 为电监会,92 为教育部
后两位为公安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推举的测评机构顺序号
第四组为本年度信息系统测评次数,由两位构成
例如 02 表示该信息系统本年度测评 2 次
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基本信息表信息系统系统名称票务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备案证明编号测评结论基本符合被测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职务/职称部长助理所属部门票务运营部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测评单位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职务/职称所属部门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审核批准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核人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