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甲方:贵州睿龙风景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了确保工程优质、快速、安全、顺利的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贵州省丹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东湖公园园林工程2、工程地点: 贵州省丹寨县 3、工程内容: 浇灌混凝土 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5、工程造价: 120 元 /M 3 第二条: 工程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同意的时间为准,该工程竣工有效工期为 40 天;工期自 至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第三条: 工程工期延误1、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按时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前提下乙方应提前 2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申请的,工期不顺延。2、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应提前 12 小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甲方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工。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第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材料及时到位;监督各施工班组的工人生活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问题;有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尽量避开耽误施工进度。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工完成后及时清场,保证材料堆码整齐.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有任何借口或条件与甲方、业主、监理发生任何争吵和纠纷。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业主及监理提出的对工程质量方面、施工进度及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管理。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作业等造成的工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任何争吵、打架、斗殴等事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均不得赤膊上班,更不允许穿拖鞋及饮酒上班,必须着装整齐文明施工。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不得随意浪费,如故意浪费材料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实价及工费.7、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砼蜂窝、麻面、烂根等质量问题,返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8、以上诸条,乙方如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5000 元以下,100 元以上罚款.(此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9、劳动保证金,人身意外损害,社会保险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去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