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员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草案GZTZ/ZD/AD108为法律规范来公司访问、考察及其他公务人员的接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服务质量,节约接待费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规定接待来访人员的范围、车票、机票、船票的预定、酒店预订、当地交通的服务及相应的费用结算;接待工作流程及相关审批事宜.1。公司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范围:1。1.公司股东会议期间,股东及其相应的随行人员.1.2。公司董事会议期间,董事及其相应的随行人员.1。3。受股东会委托或邀请来公司公务股东及其随行人员.1。4。受董事会委托或邀请来公司公务的董事及其随行人员。1.5。监事会议期间或受监事会委托或邀请来公司公务的监事及其随行人员。1。6。应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邀请来公司公务的各类专业人员。1。7.应总经理委托或邀请来公司公务的各类专业人员。1。8。来公司视察指导工作的当地党政机关领导及其随行人员。1。9。公司营销部门邀请来的重要客户。1.10。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接待的其他人员。2.接待工作的组织:2。1.公司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由分管行政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2。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办理接待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内外接待活动。2.3。行政人事部应做好接待工作的统计工作,如接待日期、来客姓名、职务、批次、人数、公务事由、交通及住宿预定、接待费用等,每月向总经理报告。2。4。属公司负责接待的各类来访人员的接待费用由公司负担。2。5。各类人员来访的接待通知单应经相应签发人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至公司行政人事部。2。6。如必要,公司各部门应配合行政人事部做好接待工作。3。来访接待的审批程序:3。1。股东会议或应股东会委托或邀请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应有 2/3 的股东联名签发。3。2。董事会议或应董事会委托或邀请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应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联名签发。3。3。监事会议或应监事会委托或邀请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应由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联合签发。3。4。应总经理委托或邀请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由总经理签发。3.5。有关党政机关、行业社团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发。3。6.主要客户来访的接待通知单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发。3。7。除上述以外其他来访人员的接待通知单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签发。4。公司负担接待费用标准:4.1.交通费标准(见下表)注:如行程紧迫,预订不到相应票据或随上级同行,经请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同意可适当提高订票标准。4。2。来客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