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力华电磁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和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一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一)公司员工因事向公司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必须由部门经理(负责人)同意,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借支
(二)出差人员借款,应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估计出差天数,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估计出差天数”计算,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三)凡员工向公司借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四)其他临时借款,如电话费、业务费、周转金、购置款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一)款
(五)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借款,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七)其他人员借款应在业务完成款项支付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八)报销审批时应持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等按有关规定所需凭证,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和主管部门或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
第二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一)公司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标准1、因工作需要必须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员工,可乘坐同行交通工具
2、员工出差一般允许乘坐汽车、火车普快、直快、特快硬座、轮船四等舱及以下舱位
3、特别情况因工作需要,员工出差乘坐火车硬卧、动车普座、高铁、轮船三等舱及以上和飞机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4、工作需要,出差时携带物品超过二十五公斤以上时,经批准可乘出租车到达起乘站点,或从下车终点站去用户,其他情况一律不准乘坐出租车
5、员工县内因公出差原则上要求乘坐汽车往返,特别情况另行安排交通工具,自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