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设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停用设备管理,延长停用设备使用寿命,确保停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和避开设备在停用期间造成非正常损坏和丢失,节约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后续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停用设备
三、定义停用设备:由于公司经营、生产节奏、成本消耗等原因,根据需要暂停或停止运行时间≥6 个月且功能正常的设备总称
四、职责1、使用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停用前的全面清洁、检查、停用申报工作,并负责停用设备启用前的接收检查
2、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停用设备的初审,对停用情况及原因进行调查核实,监督指导使用单位做好停用前的清理、清洁等工作,负责停用设备的维护、保养、防冻、防腐工作,负责每月对设备进行检查
负责停用设备再次使用前的检查、功能恢复,试车测试等工作
3、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停用设备的相关信息、初审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并提出停用或启用意见,负责对设备停用、启用移交工作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评价并提出考核意见
五、设备停用程序1、有停用需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停用申请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详细写明停用的原因及停用时长,报设备管理部门初审
2、设备管理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意见,应明确是否建议停用,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企业管理部审核
3、企业管理部对停用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提出复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领导审核
4、公司分管领导组织专题会议对设备是否停用讨论讨论,审定同意停用后,由使用部门负责完成设备整体清洁、润滑、关键部位封闭等工作,填写《停用设备移交表》(含设备设施清单) 经企管部审核,设备管理部门签字接收,办理移交手续
主要工作内容1、使用部门负责移交设备前做好设备清洁工作,确保设备完整及所属设施的完好
2、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设备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