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库和阳光房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停车库和阳光房装修 4、承包方式: 采纳包工包料包质量 5、工期: 紧跟土建承包单位施工计划 , 以总体工程进度为准 6、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合同价款: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定本工程(按图面积)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 万元上述为总价。第二条 选用材料1、铝合金型材采纳 50 系上悬窗(广东产)。2、玻璃为 5+12A+5mm 双钢化中空玻璃(杭州)。3、夹胶玻璃采纳 8+1。52P+8mm 夹胶。4、其它配件选用国产优质产品。第三条 甲方工作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建筑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甲方为乙方制造好必要的施工条件(或布置好施工场地,材料放置地,水电及施工脚手架等内容)。3、施工中,甲方应出面做好乙方和其他施工组的协调配合工作。第四条 付款方式1、基层预埋板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壹拾万元整。2、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 其他约定1、如生工程量追加或变更,工程款按时调整。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