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及妇幼保健院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围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儿童保健工作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 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一、主要工作目标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儿童系统管理率≥85﹪;0—6 岁儿童健康检查信息录入率>85﹪
做到高危儿、体弱儿防治工作,对高危儿、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追踪管理;集居儿童的管理
二、工作措施和方法(一)今年着力做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量,着力中医药保健指导和传授穴位按揉知识到位
(二)严格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法律规范(2025 年版)》要求:建立《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手册》
督促新生儿满月 健 康 管 理
婴 幼 儿 健 康 管 理 : 时 间 分 别 在3、6、8、12、18、24、30、36 月龄时,共 8 次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三)每一季度利用乡村医生例会与乡村医生核对儿童信息,确保儿童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流出及返回儿童信息的掌握和系统管理,确保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四)加强宣传,实行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工作宣传,使广阔儿童家长能够及时猎取儿童保健服务的信息和服务内容,主动到卫生院或居住地医疗保健机构接收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并散发儿童保健知识健康处方,以期提高 0-6 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五)及时发现及管理高危儿、体弱儿,做好相关治疗指导和转诊工作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及录入相关信息和检查结果,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七)仔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三、组织实施1、负责为本辖区的新生儿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