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根据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根据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养,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化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