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宾馆立体车库充电项目智能充电系统产品购销合同买方(甲方):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 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智能充电系统产品购销合同买方(甲方): 平凉惠民停车场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乙方): 兰州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买卖双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项目名称:平凉宾馆立体停车库充电项目项目内容:智能充电系统的 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 、 调试。一、 标的、数量、价款序号名称型号规格/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品牌1快慢总控箱PX-0.4 系列含 1 台 30kW 直流充电机8 台 7kW 沟通充电机台151750。0051750.00特来电2直流充电终端TZD-DC 系列落地式,500v,125A,单面,固定充电枪线,台23165.006330。00特来电3沟通充电终端TZD 系列沟通 220V,32A 壁挂式带固定枪线台81240。009920.00特来电4汽车群充电运营系统SaaS 云服务专业版T-Clouds SaaS Std V2。0云服务包含软件功能模块、软件运维服务以及软件运行所需的云计算云存储服务等;运维两年。项12000.002000。00特来电总 计 ¥:70000.00 元备注:以上充电系统必须满足充电计费功能,方便买方进行充电服务费的收取.1、以上项目合计总计为(人民币大写):柒万 元整 (¥ 70000 。 00 元) .2、本合同价款包括智能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成套、包装、运输、调试、17%增值税,(不含到场卸货、安装施工费用,安装时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无偿指导安装).3、本合同附件 1(技术方案)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一)、结算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由买方支付到卖方指定账号内。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5 % 的预付额,计 24500 。 00 元。2、充电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60%工程款,计 42000.00 元。3、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额的 5%,计:3500.00 元的质保金(从总价中扣留,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限为两年,质保期满后经买方组织检查验收,确认若无任何问题,质保金于验收后五日内支付。4、付款前卖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法律规范、不合法或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