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 自行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主机10 路个12扫码、刷卡、投币2插座86只1203电源线2
5组124PVC 管20 直径米1205安装项1人工费用二、承包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包工包料,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施工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本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设备及安装费用 23750 元 (人民币),完工后由甲方在 5 日内使用设备确定没有问题,支付乙方设备及安装费用 3250 元 (人民币)
此为不含税价格,税点另增加 10%
承包金额因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波动而调整
五、工程工期工期为 15 天(此项由甲、乙方共同协商)六、违约1
无论出现何种情形,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除劳务及脚手架外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如有违反规定的转包、分包情形出现,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的金额不低于工程总价的 20%
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直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将承担全部损失
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堆放、特别气候环境下的处理等措施达不到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图纸等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中的其它违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质保设备质保周期为一年,即安装后正常使用开始计算
质保包括设备内部配件损坏更换以及传输系统故障、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