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和班主任队伍建设,法律规范我校教育管理工作,促进班级管理工作更趋于法律规范、科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必须突出先进性,在班风建设、学习成绩、纪律卫生、校产管理、各项活动中必须有突出的表现,受到全校师生好评
2、参加区、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主任参加过区级以上班主任的培训(有培训合格证),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不少于 3 年且当学年仍担任班主任工作
3、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德智体等方面进展良好,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班级不得参评: (1)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2)私自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敲诈、恐吓、威胁、欺侮同学者, (3)因班级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损害的; (4)班主任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现象、或受到工作警示的; (5)班主任违反市教育局十项禁令等影响学校声誉现象的,如因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
(6)不服从学校大局,不服从学校管理,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原则上不评选先进班级
(7)班级学习成绩排在年级组最后一名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二、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的产生,是在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三部门日常考核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评议基础上,经学校讨论确定
1、班级考核内容主要以本学期政教处进行的德育考核、班级板报考核、教务处进行的班级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总务处进行的校产管理考核和班主任履职情况为主要内容,计分办法如下
(1)班级德育考核(30 分): 班级考核范围涉及学生在校期间的整个学习、生活全过程
主要以本学期班级量化考核积分为考评标准
将每周班级考核积分累加至学期最后一周,算出学期总分,再乘以 30%,即为班级德育考核积分
(2)班级学习成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