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了检验各电站设备设计、采购和安装质量,保证待投运设备完好状态,确保设备投运后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河北分公司所属各电站设备验收的管理3、管理职责3
1 省公司运营部职责3
1 负责制定电站设备验收制度
2 负责监督检查电站设备验收过程执行情况
3 负责对电站设备验收制度执行时行考核管理
2 运营电站职责3
1 运营电站是设备验收的主体,根据本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秩序
4、内容与要求4
1 设备投入的条件4
1 各场新建或扩建设备的投入前,应由公司组织设计、施工、生产等部门成立启动验收小组或委员会,该小组负责整个工程的验收,检查生产准备及投入运行前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和解决在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设备已经经调度部门统一命名、编号
3 应具有施工部门移交的图纸、资料、试验报告和安装调试记录以及相应的产品说明书
4 应具有制定并经批准的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5 应具有调度部门制定的新设备投运启动方案
6 应具有由启动验收小组或委员会做出的同意设备投入运行的结论
2 设备验收的基本要求4
1 凡新建、扩建、改造、检修、效验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验收时还应包括:4
1 安装及调整中已校正的资料(竣工原理图、竣工安装图、电缆清册等)
2 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调试报告等)
3 双方工作形成的资料(技术联络会文件、函件、出厂验收报告、现场验收报告等)
2 凡新建、扩建、改造、检修、效验的设备验收,均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包括本站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要求)
3 大修、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工作,均应按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