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中心反外力损(破)坏工作管理制度1
总则:近几年,电力通信设备(如光缆)受外力损(破)坏事件时有发生,反外力损(破)坏工作已成为当前信通中心工作的重要方面
根据《xx 市电力公司反外力损 (破) 坏工作管理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使反外力损(破)坏工作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通信中心反外力损(破)坏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检查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信息通信中心相关各部门
主要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 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58—2000《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上海电网若干技术原则》4
外损(破)定义及分类外损(破)是指 xx 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中心所管辖的运行中的线缆设备(含通信光缆、继保光缆、继保通信合用光缆、音频通信电缆)、其他设备受到外界非运行因素侵扰而造成设备损坏或缺陷的事件
外损(破)事故是指构成通信严重缺陷类及以上的外力损(破)坏事件
外损(破)事件分类为:自然因素—-如雷击、台风、地震等;机械因素—-如汽车撞杆(撞板线)、超高的车辆行驶拉断钢绞线或光缆、机械碰缆拉断(电车、吊车或施工车碰缆)、挖掘断缆等;异物因素--如电车线短路熔断光缆线、树枝碰缆、烟火燃爆熔断光缆等;人为因素—-如偷盗、外人违法行为断缆、光缆线路受周边施工(包括顶管)影响受损等
组织体系信通中心成立反外损(破)管理领导小组,以中心领导为反外损(破)管理第一责任人,小组人员由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中心成立反外损(破)管理工作小组,以总师室副总工为组长,小组人员由运维中心、调度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