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标准一、评选项目1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二、评选办法1
制定一套评选标准,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根据 A、C 两个层次确定标准内涵与分值,实行 100 分制,介于A、C 之间为 B,在 C 之下为 D
评审办公室审核各参评学校申报资料
评选委员会,对比评选标准打分,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评选结果根据评选成绩排名确定,并在网上公示后分别授予“全国餐饮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称号
三、评审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本指标体系共设一级指标 8 项,二级指标 26 项,评价要点 46项
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单位评选标准评选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中职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标准标准分值AC一、院(校)基本情况10%1
办学资质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餐饮专业设置批文,组织机构健全、法律规范
5-2)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有餐饮专业设置批文,组织机构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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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理念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学理念先进,学校进展目标符合职业教育进展要求,餐饮专业人才培育目标定位 准 确 , 适 应 经 济 进 展 需 要
5-2)办学指导思想不够明确,学校进展目标、餐饮专业人才培育目标定位不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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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法律规范;餐饮专业经费充足,落实成效显著
5-2)经费来源不够稳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法律规范;餐饮专业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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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占地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校园面积与在校学生人数比例结构合理;餐饮专业建筑设施齐全、法律规范,生均建筑面积15m2以上
5-2)校园面积与在校学生人数比例结构不够合理;餐饮专业建筑设施不够齐全,生均建筑面积 10—15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