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奖惩制度(试行)为完善我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管理工作,保证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学员奖惩管理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成绩记录在学员档案中,并做为发给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的必备条件.2、出科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轮转、培训时间。3、医院将严格根据培训标准组织考核,并接受市卫计委对培训医院及学员出科考核情况进行检查。4、对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仔细带教和法律规范管理人员年终给予表扬。对不仔细带教老师,予以通报批判5、培训学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学员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1)口头警告: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学员管理制度,然情节较轻,未造成大的损害,且认识态度较深刻者,给予口头警告。(2)通报批判:学员违反管理制度,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者,给予通报批判。(3)暂停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较坏,并造成一定的实质性损害,且认识不深刻者,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暂停培训 2 周至 1 个月,暂停培训时间必须在培训结束后在该科室补回培训,科室方予签培训鉴定。(4)退回原单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医院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的实质性损害,影响较坏,认识不深刻,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将依照本制度予以终止该学员的培训,将其违纪情况写入培训鉴定表,退回原单位,不再接纳其来我院培训。6、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根据轮转表进行轮转,不得擅自调科,如有未经办理调科手续而擅自调科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7、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注重培育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如有因诊疗态度差,受患者投诉,或因工作态度差,与科室医护人员顶嘴、争吵,影响较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8、学员不得冒名顶替老师签名,开具各种医嘱、处方、检验单、报告单、疾病证明书等,如有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9、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根据各种操作规程,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如有违反规定,将予以口头警告,若因此引起医疗纠纷者,除负相应责任外,还予退回原单位处理。10、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持严谨、廉明的态度作风,不得收取病人的红包、礼物,如有发生,除退回红包、礼物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至暂停培训处分.11、所有受通报批判以上处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所有受暂停培训以...